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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版主的职责问题
信息化建设专业委员会秘书处 发布于 2015-02-03 15:17:01 阅读次数 757

1.什么是版主
     版主是从论坛优秀委员们中产生的,协助网管理具体论坛的秩序,活跃版面讨论和交流气氛,为大家建立和维护一个良好的交流环境。欢迎有志为网友和社区服务的网友加入版主行列。
担任版主需要什么条件呢?
(1) 申请者对所申请版面有相当地了解和专业知识,
(2) 有较高的政治水平和思想道德水平。
(3) 申请人必须有充足的上网时间和极大的热情来管理版务。 
(4) 申请人在所申请的版面以及论坛应有良好的表现和一定的知名度。 
(5) 申请人具备一定的组织、管理、协调能力,有团队合作精神。 
(6) 在特殊情况下,由管理员由直接任命版主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接受管理员的指导和管理。版主必须注意版主的管理,版主权利和义务以及相关事务之规定。
2.论坛版主的义务和职责
(1) 论坛版主必须以身作则,给大家起到良好的示范带头作用。
(2) 各论坛版主可依据该版开版的宗旨,确立并保持该论坛的风格和主题。
(3) 整理文章: 严格审查版内帖子,删除违规帖子。
 对于违规用户的认定: 
(一)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; 
(二)危害国家安全,泄露国家秘密,颠覆国家政权,破坏国家统一的;  
(三)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;   
(四)煽动民族仇恨、民族歧视,破坏民族团结的; 
(五)破坏国家宗教政策,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;  
(六)散布谣言,扰乱社会秩序,破坏社会稳定的; 
(七)散布淫秽、色情、赌博、暴力、凶杀、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; 
(八)侮辱或者诽谤他人,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;  
(九)含有法律、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。
(十)有明显失据的言论、不雅文字、该版内容无关、具人身攻击的;
(十一)卖商业广告或者灌水的文章;
(十二)恶意攻击损害网鸟网站和社区形象的;
(十三)使用带有性别歧视、种族歧视、个人侮辱、自侮辱、猥亵等不雅ID或者昵称;
(十四)干扰正常讨论秩序, (如刷屏,在同一论坛发布一帖子重复5次以上等);
但请谨慎使用你的权力,不应该随自己的喜好任意删除文章,对於一些比较有争议性的讨论,版主要斟酌情形,避免过分干涉
(4) 编辑精华区:版主有义务阅读将该版网友的帖子,并将其中优秀帖子标为精华、标注高亮及置顶,让大家可以随时查阅。应客观、公正、高质、高水平、谨慎、不以个人喜好,不以个人关系、个人情绪来评定精华帖, 一周以上没有精华整理工作的,将视为失职,多次出现此种情况,将被免去版主资格。
(5) 活跃版面,回答问题:版主应尽心多发表些好文章,耐心地多为网友回帖,尽自己的能力解答网友问题。 版主应推动该版面的讨论风气,并尽可能经常发表与该版内容有关的文章或回答网友的问题,使该讨论区的风格和主题确立。定期不定期组织讨论话题,制定今日主题,活跃讨论的气氛。
(6) 论坛版主对故意捣乱的、重复连发(刷屏)的、发布反动、色情、***等违反国家法令法规的帖子删除,不听劝阻的可以将其踢出该版论坛。
(7) 若该论坛内有争吵和不良行为,版主应负起协调的工作,以劝说为主并防止过激行为发生,尽量采取克制行为,保持中立的立场来协调争端。 
(8) 对社区的缺点和网友的意见和建议,及时地反聩给社区管理员。
(9) 为于有争议和难处理的问题,应做好必要的记录及时地反聩给社区管理员。
3.版主管理十要点
第一, 详读文章,回答能力所及之问题,不得有草草跳过,沧海遗珠之行为;
第二, 顺眼则留,内容不雅或违反善良风俗则砍,不得有恐人报复,瞻顾犹豫之行为;
第三, 珍视作品,尊重作者劳心劳力之贡献,不得有心存轻蔑,嘲讽讥刺之行为;
第四, 勤於整理,定期清除该砍之垃圾文章,不得有视而不见,拖拉懒散之行为;
第五, 鼓励新人,适时给予应有之口头嘉勉,不得有贵远贱近,迷信名家之行为;
第六, 客观中立,对争议不休之话题设法排解,不得有党同伐异,制造舆论之行为;
第七, 一视同仁,公平对待所有版友,不得有重男轻女,重女轻男之行为;
第八, 放下身段,为版友搭起友谊的桥梁,不得有男拒女约,女推男邀之行为;
第九, 光明磊落,与其他版主维持良好关系,不得有勾心斗角,互挖隐私之行为;
第十, 拒收馈赠,婉谢不必要之阿谀承奉,不得有陶陶自醉,违反上述守则之行为。
4.版主任免程序 
(1) 版主任期采用考核连任制,定期考核,优胜劣汰。 
(2) 版主每届任期为三个月,社区对版主工作进行考核,对于不合格的版主,解除其版主资格和权限。对于表现好的版主可以连任。
(3) 版主辞职:版主辞职需提前两周在版内正式提出,并对管理员说明情况。在辞去该版主后的一个月内不得再申请为该版版主。版主在辞职的同时,可向论坛推荐合适的委员担任版主,该委员将会被论坛优先考虑。
(4) 版主请假:版主如果因某种原因需要请假,可以向管理员提出。
(5)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,版主将受到警告,暂停权限,直至撤销权限的处罚,被撤销权限者在半年之内不得重新担任版主:
a.管理员有重大言行失误,危害网站声誉及利益的,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,撤销权限,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。
b.版主违反社区的有关规定和法则,一律视为严重失职。示情景轻重将被警告,勒令道歉,暂停权限,撤职的处分。如果有明显的不公正行为,滥用职权行为,或利用职权对网友进行打击报复的,将被视为失职。示情景轻重将被警告,勒令道歉,暂停权限,撤职的处分。
c.长时间不能正常进行管理者将暂停权限或是取消权限。
d.版主连续三周没有上站,连续三周未整理精华区,连续三周没有发帖回帖将被视为严重失职,意味着该版主自动放弃版主权限,管理员有权考虑解除其版主资格。
e.版主若连续一周内未上站,一周未整理精华帖,论坛版主一周内没有发帖和回帖,且没有向管理员请假的,将被视为失职。如果多次出现该种情况,将被视为严重失职,管理员可解除其版主资格。
f、乱用版主发言发布私人信息的;示情景轻重将被警告,暂停权限,撤职的处理。
g、版主的权限不可转借给他人使用,一经发现,取消版主资格(除因客观原因,得到社区批准同意)。
h、同一个人不可以申请两个不同的版主名字,一经发现,同时取消;
i、被论坛认定不再适合担当得版主职务者,撤消全部权限。
(6) 版主的任免由信息化建设专业委员会秘书处来考核并执行。